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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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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6-01-07 23:48

人物简介:俗尊管子,春秋时齐国之相,法家代表人物,因治齐有方成就齐桓公霸业而名垂千古。其出生时间早于李耳约150年。

人物评价:管仲是我国著名哲学家、政治家、军事家,被誉为法家先驱 圣人之师华夏文明的保护者华夏第一相。管仲虽为法家代表,却被道教列奉为丙申太岁管仲大将军。

著作介绍:管仲的言行事迹体现在《管子》一书,此书虽非管仲所著,但却体现了管仲的思想体系。该书篇幅宏伟,内容庞博,思想丰富,汇集了道、法、儒、名、兵、农、阴阳等百家之学。如《牧民》、《形势》等篇讲霸政法术;《侈靡》、《治国》等篇论经济生产;《七法》、《兵法》等篇言兵法;《宙合》、《枢言》等篇谈哲学及阴阳五行等。

至理名言:法者,天下之仪也,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,百姓之所悬命也。令则行,禁则止,宪之所及,俗之所被,如百体之从心,政之所期也。利之所在,虽千仞之山,无所不上;深源之下,无所不人焉。法者,所以兴功惧暴也;律者,所以定分止争也;令者,所以令人知事也。虽有巧目利手,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。法制不议,则民不相私;刑杀不赦,则民不偷于为善;爵禄毋假,则下不乱其上。

东堂评说:管仲是用实践为其思想证言的人,尊其“圣人之师”绝不为过。管仲所论“法者,天下之仪也”,管仲所论的“仪”与儒家所论的“礼”似有相通之处,区别在于:管仲所论的“仪”是天下之“礼”,而儒家所论的“礼”则是上下之“礼”。同时,“法者,天下之仪也”也道出了文化与法制的关系:“法制不议,则民不相私;刑杀不赦,则民不偷于为善;爵禄毋假,则下不乱其上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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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分类: 谋治贤哲